关于印发《吕梁市委老干部局车辆使用 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吕老字[2013] 4 号
关于印发《吕梁市委老干部局车辆使用
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切实厉行节约,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规范局机关车辆使用,现将修订后的《吕梁市委老干部局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吕梁市委老干部局
2013年3月1日
中共吕梁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1日印发 |
共印30份
吕梁市委老干部局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
一、车辆使用范围
1、局领导在本地或外出开会、联系业务、迎送上级领导及公务用车;
2、本局县级以上离退休干部健康用车;
3、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
二、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加油制度。用车须填写派车通知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统一安排;
2、驾驶员按派车通知单批准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
3、实行定点加油,单车核算。每季度核算一次行车里程和耗油量;
4、杜绝因私用车,因特殊情况需用车时,必须履行严格审批手续;
5、对近似方向、时间的派车要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成本;
6、实行每月一周休车制度。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从每月第一周开始安排一辆公车定点封车轮休一周。将车辆轮休安排情况报有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车辆管理
1、局机关所有车辆实行统一管理;
2、所有车辆均建立档案,须填写车辆登记表。每季度驾驶员如实填写用车里程和耗油量,经分管理领导审批后公示;
3、所有车辆实行驾驶员保养责任制。驾驶员发现无力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告,不得带病出车;
4、 车辆修理实行定点维修。驾驶员如实填写《维修通知单》,填写需要维修更换配件名称、数量等,经局领导审批后到指定维护修点维修。车辆外出发生车辆故障时,要及时报告局领导,安排就近及时维修;
5、车辆外出途中需要加油,应请示局领导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6、驾驶员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损坏,驾驶员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四、驾驶员管理
1、遵守局机关制定的驾驶员岗位职责,按时上下班,并随叫随到;
2、禁止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局机关车辆;
3、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和乘车人员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交警和局领导报告,做好善后工作;
4、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违章责任在我方之罚款和修理费用,原则上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5、驾驶员行车补助费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实行定补。外出产生的加油费、修理费应在当月结清,否则不予报销。
六、其它
1、本办法适用于局机关公务用车。下属单位车辆管理可以参考本办法。
2、本办法自2013年3月起执行。
附:1、吕梁市委老干部局公车每月一周休车安排表
2、吕梁市委老干部局派车通知单
3、吕梁市委老干部车辆维修通知单
2013年3月1日
吕梁市委老干部局公车每月一周休车安排表
时 间 | 车 号 | 时 间 | 车 号 | ||
2013年 3月 | 2日至8日 | 晋J13768 | 2013年 9月 | 7日至13日 | 晋J13768 |
9日至15日 | 晋JEB003 | 14日至20日 | 晋JEB003 | ||
16日至22日 | 晋J99904 | 21日至27日 | 晋J99904 | ||
2013年 4月 | 6日至12日 | 晋J13768 | 2013年 10月 | 5日至11日 | 晋J13768 |
13日至19日 | 晋JEB003 | 12日至18日 | 晋JEB003 | ||
20日至26日 | 晋J99904 | 19日至25日 | 晋J99904 | ||
2013年 5月 | 4日至10日 | 晋J13768 | 2013年 11月 | 2日至8日 18 | 晋J13768 |
11日至17日 | 晋JEB003 | 9日至15日 | 晋JEB003 | ||
18日至24日 | 晋J99904 | 16日至22日 | 晋J99904 | ||
2013年 6月 | 1日至7日 | 晋J13768 | 2013年 12月 | 7日至13日 | 晋J13768 |
8日至14日 | 晋JEB003 | 14日至20日 | 晋JEB003 | ||
15日至21日 | 晋J99904 | 21日至27日 | 晋J99904 | ||
2013年 7月 | 6日至12日 | 晋J13768 | 2014年 1月 | 4日至10日 | 晋J13768 |
13日至19日 | 晋JEB003 | 11日至17日 | 晋JEB003 | ||
20日至26日 | 晋J99904 | 18日至24日 | 晋J99904 | ||
2013年 8月 | 3日至9日 | 晋J13768 | 2014年 2月 | 1日至7日 | 晋J13768 |
10日至16日 | 晋JEB003 | 8日至14日 | 晋JEB003 | ||
17日至23日 | 晋J99904 | 15日至21日 | 晋J99904 |
注:规定公车休周车辆司机须在前一周五下午6时前将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封存停放,并将车钥匙交给分管领导保存。因重大活动,需要动用休车期间车辆须经局长批准,但要在下周休车期间补齐休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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