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县委老干部局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5月18日下午,交口县委老干部局全体人员在局会议室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支部书记、局长张瑞萍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对《规定》内容作深入学习领会,明确严格落实《规定》要求的重要意义及必要性。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仍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尚未解决,要将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努力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根据《规定》,交口县委老干部局对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规定,将《规定》精神作为接下来一段时期的学习内容进行深入学习,不断改进机关党建,坚持学习悟透,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并进一步指导业务工作,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强化机关党支部书记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党建职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股室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按照《规定》要求,机关党支部执行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各项规定。并加强党建工作责任履行的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对机关党建工作坚持原则、创新思路,不断满足新要求,化解新难题,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水平。(交口县委老干部局 张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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