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印发通知要求把《意见》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中组部线上省区市老干部局长培训班精神,推动《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31号,以下简称《意见》)落实落细,4月27日,山西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和省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迅速兴起学习宣传热潮,把《意见》精神传达到每个党支部、每一名离退休干部党员,确保学习贯彻成效。
通知指出,《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守正创新,从5个方面明确13项重点工作,系统规范、措施具体,指导性强。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离退休干部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推进,确保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通知明确,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组织全省各级党组织、广大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者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习研读《意见》。领导干部要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思用一体,为全面贯彻《意见》作好示范表率。通过组织开展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学习宣讲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学深悟透,增强学习宣传效果。依托“离退休干部工作”“山西老干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宣传推广学习贯彻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事迹,强化示范引领,营造浓厚的学习贯彻氛围。
通知要求,突出围绕政治引领、组织功能、管理监督、激励关怀、组织领导等重点任务,深入领会党中央对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把握《意见》精神实质。在学习宣传中,要把党中央对离退休干部的深切关怀讲清楚,把《意见》的主要任务和政策讲清楚,把《意见》对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者的要求讲清楚,把《意见》精神传达到每个党支部、每一名离退休干部党员。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实际和近年来探索的经验成果,研究落实《意见》的具体措施。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加强宏观指导、督促落实到位。对《意见》提出的政策要求,列出任务清单,不折不扣全面执行。要注意研究贯彻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探索新方法、积累新经验、构建新格局,使全省老干部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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