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组通字(2015)49号文件精神和市委组织部部长秦书义同志指示“要把老同志的事情抓紧办好,宜早不宜迟”的要求,吕梁市委老干部局从8月10日开始,在充分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了13名抗战时期参加工作的厅局级离休干部符合提高享受按副省(部)长级标准报销医疗费待遇的条件,局领导高度重视,督促工作人员抓紧摸底,及时核实上报。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8月13日赴省委老干部局进行了报批,是全省第一家报批的单位。
(市局生活待遇科 奥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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