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舒然同志先进事迹
李舒然,1994年从中级法院副院长岗位退休后回交城县居住。
为群众义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每年为20—30位来访者讲解法律知识、诉讼程序,分析利弊,帮助写诉状等服务。
义务种花美化环境。他从玄中寺收集“石鸡花”和“磨牛花”,在县城街道栽种500多株。在他的带动下,坡底道党支部组织老干部一起上阵,使原来长满荒草的县城主干道两侧鲜花盛开。
他先后给五所中学学生及看守所失足犯罪青少年义务开展普法教育。他帮助整理王祥瑞和郭有忠两位英烈的革命事迹,并组织坡底道党支部、成村党总支联合举办了“清明节悼念革命英烈”活动。
他爱管“闲事”,大街上不文明小广告,他要管;拉粪的工人偷偷摸摸乱倒茅粪,他要管。他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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