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好支部”考核评比工作的通知
中 共 吕 梁 市 委
老干部局文件
吕组通字[2010] 1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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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
中共吕梁市委老干部局
关于开展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好支部”
考核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离退休干部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吕老字[2009]10号《关于在全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中开展“五好支部”创建活动的意见》的精神要求,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定于2010年3月至6月开展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好支部”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考核评比工作以吕老字[2009]10号文件确定的创建标准为主要内容,对照《吕梁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好支部”考核评比细则》(见附件1),重点考评2009年3月至2010年3月期间,深入开展创建“五好支部”活动情况。
二、基本要求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申报“五好支部”必须符合下列几项基本要求:
1、制定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创建“五好支部”活动工作方案。
2、支部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3、党支部各项制度健全。
4、党员自觉执行《党章》规定和有关制度,遵纪守法。无参与任何迷信和邪教组织活动。
5、自觉缴纳党费,严格执行党费返还制度。
6、党员活动室(活动中心)设施齐全,制度上墙。
7、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受到群众拥护和称赞。民主测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考评办法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好支部”实行百分制考核, 80分以上(含80分)为“五好支部”。单建满一年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按照《吕梁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好支部”考核评比细则》(见附件1)进行自查打分,填写《吕梁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好支部”申报表》(见附件2),同时认真准备总结材料和相关佐证资料,经所在党委(党组)审查。各县市区申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好支部”经县市区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复审后,由县市区委老干部局申报;市直单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经所在党委(党组)同意、复审后,经市直机关工委同意后,由各支部向市委老干部局申报,经市委组织部和市委老干部局考核评比验收后,命名表彰。
考评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民主测评、综合评议等方法进行。
1、听取汇报。由党支部负责人汇报2009年3月至2010年3月开展创建“五好支部”活动的情况。
2、查阅资料。查阅党建工作资料,党支部会议、活动记录、工作计划、总结及其它资料。
3、座谈走访。采取召开党员座谈会、党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支部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4、民主测评。组织党支部全体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测评党员应达到党员总数的80%以上。
5、综合评议。考评组综合考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考评意见。
四、时间安排
1、自查。4月10日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自查打分,填写《吕梁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好支部”申报表》(见附件2),同时认真准备总结材料和相关佐证资料。
2、复查。4月20日前,县市区申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五好支部”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进行复查;市直单位申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好支部”由所在党委(党组)进行复查。
3、申报。4月30前,由县区委老干部局向市委老干部局政治待遇科申报;市直单位由各支部直接向市委老干部局政治待遇科申报。
4、考核评比。5月30前,市委老干部局组织对全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好支部”考核评比验收。
5、命名表彰。6月中下旬,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好支部”进行命名表彰。
五、强化管理
1、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好支部”实行动态管理,两年命名一次。老干部门要通过不定期检查,群众举报、新闻监督等形式加强管理。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撤销其“五好支部”称号。
2、离退休干部党员中凡有违法、严重违纪违章或者参与封建迷信和邪教组织活动等造成重大影响的,撤销其“五好支部”称号。
3“五好支部”要继续开展创建工作,积极争创红旗支部,上级党组织要加强指导,提供必要的支持。
附件1:《吕梁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好支部”考核评比细则》
附件2:《吕梁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好支部”申报审核表》
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 中共吕梁市委老干部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离退休 五好支部 考核 通知
报: 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 |
抄送:市直机关工委 |
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0年3月24日印发 |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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