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直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
吕组通字[2013]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直单位
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对新时期的老干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吕梁转型跨越发展,现就做好市直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市直单位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性
目前,市直单位离退休干部有3000多人,占全市离退休干部总数的1/10。离休干部进入高龄期、高发病期,退休干部快速增加,人数多、年龄小、学历高、居住分散,给服务和管理工作带来新的考验和挑战。近年来市直老干部工作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与市委的要求、与全市老干部工作发展的总体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少数单位领导对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老同志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照顾不够;活动场所建设迟缓,不少单位没有专门的老干部活动场所;党组织建设滞后,单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单位较少,支部组织开展活动不多;亏损、破产企业老干部管理工作薄弱,有的甚至处于无人管理状态。这些现象的存在,制约了市直老干部工作的整体发展,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市直老干部工作势在必行。
二、切实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
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是各部门、各单位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市直各单位都要成立老干部工作领导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协调、解决老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大问题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注重工作机构建设,离退休干部30人以上的单位,要设立老干部科,配备2名以上工作人员;离退休干部30人以下的单位,要有专职人员负责老干部工作。要选配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有爱心的同志从事老干部工作,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做老干部工作的同志,并积极支持他们参加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
三、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各项待遇
政治上关心离退休干部是老干部工作的核心和基础。按照《贯彻落实<2011—2015年山西省离退休干部工作规划>的意见》(吕办发[2012]22号),各单位每半年要向老干部通报一次工作情况,每年就近、就地组织一次老干部参观、考察活动,让他们了解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发展情况;重大节日要上门走访慰问老干部;重要会议、重大庆典活动要邀请老干部参加,重要文件要按要求及时向老干部传达;每月组织一次理论学习或集体活动,为老同志订购必要的学习资料;市委老干部局给全体离退休干部订阅的《中国老年》、《山西老年》,要按时发放到老干部手中。
要从生活上真正关心每一位退下来的老同志。对老同志最为关心的离退休费、医疗待遇问题,要及时向老同志讲清政策,避免误传、误解而导致不必要的误会,甚至激化矛盾引起不必要的上访。在按照文件规定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同时,要从实际出发,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尽可能为老同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解决他们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加快建立离退休干部党组织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吕组发[2008]19号),单位离退休干部党员3人以上,应单独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离退休干部党员50人以上的,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总支。亏损、破产企业在主管部门帮助下,依照居住情况,采取单建、联建等方式成立党支部,并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和指导。按照晋组通字[2012]97号文件要求,落实好同级财政为行政事业单位每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每年再给予5000元的补助经费,落实好离退休干部党费留成规定,并管好用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企业也要建立适应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需要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离退休干部党员组织生活、学习活动正常开展。市委老干部局要加大对市直单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指导力度。
各单位要为老干部党支部提供活动场所,添置基本活动设施,解决必要的活动经费,要选配好支部班子,健全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党组织活动,做到有场所、有设施、有经费、有制度、有活动,使党支部真正成为凝聚老干部的战斗堡垒。
五、加大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建设力度
老干部活动场所建设要纳入本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在办公场所、小区建设时要预留专门的老干部活动场所,活动室建设面积一般不低于80平方米;无活动场所的要从单位现有场所中调剂解决。同时,要加强活动室的管理,从人员、设施、经
费方面为老干部活动场所建设提供支持和保障,真正把老干部活动场所办成融娱乐、健身、学习、教育、保健为一体的“老干部乐园”。
六、积极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
各单位要支持、鼓励离退休干部根据自己的特点、特长、爱好力所能及发挥作用,并为他们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要建立老干部人才信息平台,摸清各类人才的基本情况。注重发挥老专家、老艺术家、老教授的作用,使他们发挥专长,继续为人民、为社会做贡献;要经常组织担任过主要领导的老同志视察督察,发挥他们的经验优势和政治智慧,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发展出谋划策。积极引导和鼓励广大老同志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做力所能及的工作。如建言献策、宣传政策、传统教育、协调疏导、调解纠纷、著书立说、公益活动等。
要及时总结宣传本部门、本单位离退休干部为吕梁发展做
贡献的好做法、好典型,在吕梁电视台、吕梁报社等媒体广泛宣传。
七、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督察和考核
市考核办要在年度考核中把离退休干部工作列为考核内容;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每年组织对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分值纳入市考核办对各单位考核的综合评分中。建立老干部工作督察制度,聘请部分有经验、身体好且关注老干部工作的厅级老领导为督察员,不定期到单位督察;建立老干部联络员制度,从各单位老干部中聘请联络员,定期召开联络员例会,了解各单位老干部工作情况。对于少数在考核、督察中工作差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 中共吕梁市委老干部局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送:市委各部委室,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3年3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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