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创建示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示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创建活动的实施办法》,计划从2019年到2021年用三年左右时间,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全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创建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班子更加坚强、党员队伍“四个意识”更加牢固、机制更加健全、组织生活更加规范、作用发挥更加突出,实现党支部建设质量整体提升。
《实施办法》提出了具体的创建标准:在政治建设上,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开展党性、形势政策、党纪党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在班子建设上,选优配强基层党支部班子,“头雁”作用发挥好,做到支部班子组织健全、结构合理、运行顺畅;在党员教育管理上,建立党员组织关系定期排查机制,做好发展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动党员管理等工作,做到支部党员教育经常、管理有效、监督常在;在制度落实上,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广泛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创新优化组织生活,做到组织生活程序严谨、流程规范、严肃认真;在作用发挥上,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着力点,引导党员联系实际学、对照标准做,传递向上向善正能量。
《实施办法》要求把创建活动纳入各地区各部门党建工作内容,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费保障。老干部工作部门将通过随机调研、专项抽查、定期通报和召开座谈会、推进会等方式加强工作指导,加大对创建工作的督查和跟踪落实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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