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经费保障工作
为贯彻晋办发〔2017〕2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加大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经费支持力度,近日,吕梁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党费全额下拨和给予党组织书记工作补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党费返还和支部书记工作补贴等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从2017年7月1日起,对全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收缴党费全额下拨;给予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不包括在职同志)每月不低于100元的工作补贴,所需经费由各单位在返还党费或党组织工作经费中统一安排。《通知》下发后,市直单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已由市委老干部局着手发放,暂定为每季度集中发放一次。
市局政治待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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