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委老干部局荣获全市2017年度文明单位标兵
近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表彰2016--2017年度吕梁市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吕文明委发〔2018〕2号),对2017年度市直机关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表彰,市老干局再次荣获“市直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两年来,市委老干部局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终坚持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班子建设到位、宣传认识到位、学习教育到位、责任措施到位“五个到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办发3号文件和晋办发28号文件精神,将学习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精神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内容。在吕梁老干部工作网站、“吕梁老干部之声”微信公众号开设了学习教育专栏,为老同志参加学习提供便捷平台。为市直离休干部全部办理了社保卡,积极争取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提高离休干部特需费与护理费标准。制定印发了学习十九大的《实施方案》,在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方面做到“十个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效能建设八项制度》,严格执行,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切实加强“三基建设”,编制完成了“一目录三手册”, 建立了岗位责任书制度,健全完善了36项日常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等工作制度和《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纳入了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选派7名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接受基层锻炼,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把落实老干局各项待遇作为文明创建的落脚点,团结奋进,求实创新,全市老干局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从2014年度起,市委老干局就获得“市文明单位标兵”称号,荣誉的获得是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履职尽责,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推动老干部局精神文明建设再创新辉煌。(市局办公室 薛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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