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杜 林先进事迹
全省离退休干部暨老干部
工作 “双先” 事迹材料
强化责任 努力工作 为老干部服好务
—— 吕梁市公安局杜林
杜林,女,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1991年1月参加工作,2010年2月至今任吕梁市公安局离退休管理处处长。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好,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从事老干部工作以来,认真贯彻执行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受到离退休干部好评。
一、带头领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自参加工作以来,杜林同志就形成了好学勤思的习惯,不仅注重公安业务方面的学习,而且注重政治理论的学习,努力提升自己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她认真学习了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积极参加单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等,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对照“三严三实”要求,认真撰写心得体会,深刻自我剖析,自我整改。杜林同志不仅自己学,而且还要求离退休老干部学,除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市委老干局有关学习要求外,还主动组织老干部以座谈会、调研等形式进行集中学习,并配合市委开展的为老干部“送学上门”活动进行学习。此外,为了提高老干部的学习热情,每次都提前将学习资料送到老干部的手中,并坚持与他们一起学习,一起探讨研究,互相交流心得,共同提高。
二、强化责任,做好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刚开始接手老干部工作时,杜林同志也曾有过错误的想法,认为都离退休了,就在家好好呆着,还要求多么重视呢?可随着对老干部工作的深入了解,她深深地认识到,老干部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老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他们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党性,一言一行都能体现出他们的良好作风和优秀品质,他们顾全大局、通情达理、只是年龄老了,力不从心,因此就需要我们从各个方面给予关心和照顾,为他们搞好服务。作为一名老干部工作者,为老干部服好务是自己的职责。因此,几年来她始终把老干部工作作为自己工作的重点,每年提前考虑如何安排下年的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老年人生理及心理特点,特定好下一年老干部活动计划。
针对市局老干部多以及年龄结构偏大的实际情况,在日常工作中,杜林同志经常多考虑一些如何使老干部开心高兴的事,并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想法,争取领导支持,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她积极探索创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工作任务落实。一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了老干科一系列工作制度,使老干科工作有章可循,做到了规范管理。 二是用心慰问,送爱送温暖。除在春节、七一、重阳节、国庆节等节日,积极配合市级领导和单位领导慰问外,还逐户上门慰问老干部,带去单位对老干部的关心和关爱,并随机了解老干部的思想动态、生活和身体状况。对生病住院的老干部,会亲自上门或到医院看望和慰问;对去世的老干部家属上门慰问并安抚,对亲属提出的政策性的问题,给予答复,并参加告别仪式。三是关注健康,定期检查。除按照市老干局要求定期对单位离休干部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以及组织退休老干部定期健康检查外,还积极鼓励离退休老干部参加老年人活动,使他们思想常新,生活常新。同时,按照单位要求,成立了老干部活动室,为丰富老干部娱乐生活提供场所。四是让“老有所为”,再做贡献。工作中,她积极为老干部搭建发挥余热的平台。为丰富老干部的业余生活,今年5月21日,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她和同事们组织全局老干部参观了于成龙廉政文化园,参观了柳林县公安局的新形势下的公安新建设,并就公安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
三、严以律己,自觉践行廉洁自律规定
杜林同志能够做到以“三严三实”的标准要求自己,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带头遵守党纪党规,按规定办事,按规矩办事。工作中,服从大局,听从指挥,令行禁止,既讲组织原则,又注重团结同志,能够找准自己的工作定位。生活中,能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杜林同志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和为离退休老干部无私奉献的忘我精神,赢得了老同志们的认可。她常说:作为一名老干部工作者,只要像对待自己的老人一样对待老干部,工作就一定能做好,老干部一定会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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